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
上 海 市 总 工 会

沪公积金〔2006〕15号

各区县局(产业集团)工会,各住房公积金缴交单位行政和工会:
  为更好地实施《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》,加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力度,增强单位和广大市民的法规意识,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,树立单位诚实守信的道德风尚和社会责任感,推动上海住房公积金的信用体系建设,构筑住房领域的社会保障体系,结合上海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十五周年,决定在全市住房公积金缴交单位中开展“百佳诚信缴交单位”网上评选活动。
  通过评选上海市住房公积金“百佳诚信缴交单位”,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,进一步让单位及社会公众了解住房公积金制度,进一步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,进一步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领域中发挥重要作用。同时,评选上海市住房公积金“百佳诚信缴交单位”,对于参加评选的单位而言,可以宣传单位形象,体现单位保障员工住房福利水平,对于单位招揽人才、增强竞争力,加强人力资源及队伍建设,增强员工凝聚力,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。现就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评选组织机构
  主办单位为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上海市总工会。为使活动按照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开展,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总工会组成“第一届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百佳诚信缴交单位评选组织委员会”,负责活动的组织、评审、认定、发布等工作。
  二、参评范围
  全市所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缴交单位均可申报参加评选。
  三、报名办法
  1、各区县局(产业集团)工会要将本通知予以转发,或将本通知的有关要求部署到所属基层工会。申报参评以单位行政为主,基层工会配合做好相应工作。
  2、申请参评单位在上海住房公积金网()上,下载并填写《“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百佳诚信缴交单位”申报表》及附件(申报理由阐述,说明单位近几年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、诚信情况及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过程中的特色和规范之处),申报表及附件需由单位行政和工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。
  3、申报表及附件须于2006年4月10日起至2006年5月15日止同时邮寄至上海市金陵东路569号1801室上海住房公积金网(邮编200021)。
  四、评选办法
  1、单位申报后先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初选。对单位提出的申报材料,按照有关项目量化评分,客观、公平评审,按不同的单位性质,在5月底前筛选出150至200家“百佳诚信缴交单位”候选名单。
  2、6月初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总工会在候选名单中评选出120家入围单位。
  3、6月上旬至中旬将120家入围单位在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公示,提供各单位职工公开投票,取得票最高的前百名作为“百佳诚信缴交单位”。
  投票规则:每个ip地址只能投票一次,每次投赞成票票数可大于1小于等于100票。另外,职工可对本单位投否定票。总工会网站有相关链接进入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的投票界面。
  4、为保证评选活动的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评选质量,设立举报电话63849488。
  五、表彰奖励
  网上评选结果出来后,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市总工会授予“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百家诚信缴交单位”称号,召开表彰奖励大会,并在有关报纸、网站等媒体上公布“百家诚信缴交单位”名单。
  评选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百佳诚信缴交单位的活动,有利于更好地宣传和实施《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》,有利于弘扬住房公积金缴交单位的先进管理行为,有利于促进各公积金缴交单位规范管理工作,希望各住房公积金缴交单位积极申报参加,并希望单位的行政和工会组织广泛发动和鼓励职工进行网上投票,评出名副其实的百佳诚信缴交单位。并将此活动作为经常性的活动开展下去。


 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上海市总工会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 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一日